大多選擇注冊(ce) 海外離岸公司最廣泛的兩(liang) 個(ge) 用途:
第一:實現海外曲線上市。
第二:進行離岸操作實現合理避稅。
開曼群島公司和維爾京群島BVI公司一樣,根據當地的法律,所有在開曼或BVI注冊(ce) 登記設立的公司,隻要公司業(ye) 務不在注冊(ce) 地,除了法定每年計繳的登記費用外,所有業(ye) 務收入和盈餘(yu) 均免征各項稅款!
開曼群島注冊(ce) 公司的注冊(ce) 費用相對來說高一點,當地監管相比BVI公司也規範一些,所以很多證券市場接受開曼公司上市。
BVI公司注冊(ce) 費用低些,股東(dong) 結構相比開曼公司更保密,不容易上市,所以如果是單純的為(wei) 了避稅英屬維爾京公司就可以了,如果要投資或者上市,開曼群島更合適。這 也是開曼公司注冊(ce) 費用比其它離岸島嶼公司(如維爾京公司)費用高的緣故,因為(wei) 開曼公司不僅(jin) 能避稅,還能在美國、香港、新加坡、英國等地的證券市場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