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上市IPO

離岸公司怎麽辦理代表處公證?

離岸公司代表處公證需要的文件資料:

1、派出公司所在國(地區)登記機關(guan) 頒發的存續兩(liang) 年以上的合法開業(ye) 證明複印件(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限公司需同時提交香港稅務機關(guan) 頒發的有效期以內(nei) 的《商業(ye) 登記證》複印件);

2、離岸(地區)公司的章程或者組織協議;

3、離岸(地區)公司出具的對有權簽字人的授權或證明文件;

4、離岸(地區)公司有權簽字人簽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權書(shu) (或委任書(shu) )(原件)及身份證;

5、與(yu) 該派出公司有業(ye) 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

離岸公司代表處公證流程:

1、準備完全上述文件資料;

2、將文件拿到政府相關(guan) 代表處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不接受一般個(ge) 人和團體(ti) 的申請),或者委托我們(men) 全程辦理;

3、辦理完成,拿回所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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