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hui) 的工作職責:
1.對美國聯邦證券法律作出解釋;
2.在不違背聯邦證券法律的前提下,可以修改某些規定,並針對證券市場的變化製定一些必要的新規範;
3.為(wei) 實施聯邦證券法律作出某些行動的決(jue) 定;
4.執行證券交易委員會(hui) 自身製定的某些規章製度;
5.處理證券交易委員會(hui) 及其下屬各機構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