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在上市時的市值不足港幣10億(yi) 元,則最低公眾(zhong) 持股量須為(wei) 20%,涉及金額至少須達港元3000萬(wan) 元,若公司在上市時的市值為(wei) 港幣10億(yi) 元或以上,則最低公眾(zhong) 持股量須為(wei) 15%或使公司在上市時由公眾(zhong) 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至少達港幣2億(yi) 元的較高百分比。上述的最低公眾(zhong) 持股量規定在任何時候均須符合期權、權證或類似權利(權證)已發行權證數量的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