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審核製度:
《公司條例》規定:法人公司的每一份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必須由該上市公司的董事會(hui) 認準,並交由其中兩(liang) 名董事代表董事局簽署意見作實。法人公司的盈虧(kui) 賬和集團賬,必須夾附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和核數師報告交公司成員大會(hui) ,並由董事會(hui) 認準。核數師有權隨時查閱法人公司的會(hui) 計賬簿和文件記錄,有權要求法人公司的高級職員坐有關(guan) 解釋,並且核數師必須就每一份在其任內(nei) 呈交公司成員大會(hui) 查閱的會(hui) 計賬目編製核數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