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組織文件:
1、百慕大:海外公司的組織文件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Bylaws)。公司大概規定海外公司的經營範圍條款和權力。公司一般采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二條所含的標準經營範圍。除非明確排除,否則也將采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一條所含的標準權力。公司打工需提交公司注冊(ce) 處以備公眾(zhong) 查閱。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yu) 股東(dong) 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力和義(yi) 務,無須提交公司注冊(ce) 處,公眾(zhong) 不能查閱。
2、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國際商務公司的組織文件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大綱需包括公司名稱、注冊(ce) 地址、注冊(ce) 代理機構的名稱和地址、公司目標、資本結構詳細情況等。此外還需提交一份公司將不從(cong) 事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5(1)條所列活動的聲明(獲得特別許可除外)。向公司注冊(ce) 處提交大綱進行注冊(ce) 登記時,必須同時提交公司章程,兩(liang) 者都可供公眾(zhong) 查閱。
3、開曼群島:公司的組織文件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大綱必須列明公司的名稱和注冊(ce) 地址,也可包括公司的經營範圍。除非大綱有明確限製,海外公司能行使自然人所能行使的一切權力。如果沒有向公司注冊(ce) 處注冊(ce) 公司章程,則適用開曼群島公司法表格A中的規定。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yu) 股東(dong) 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yi) 務。公司章程一般不供公眾(zhong)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