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董事身份證明和地址證明;
2 股東(dong) 身份證明和地址證明;
如為(wei) 董事/股東(dong) 為(wei) 其他公司,要提供母公司的營業(ye) 執照、章程、股東(dong) 登記冊(ce) 、董事登記表、董事護照影本、最新財務報表(部分檔可能需要翻譯)
3 股東(dong) 的財富來源申明;
4 股東(dong) 的推薦函(由律師或銀行出具);
5 盧森堡公司主要業(ye) 務及其子公司的主要業(ye)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