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了保障投資者的利益,現行的對主板發行人持續上市的要求大部分也適用於(yu) 凱利板發行人。在管理某些事務方麵,諸如上市之後的籌資以及收購和處置等,實施更靈活的規則,以滿足成長型公司的要求。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 持續保薦製 凱利板的所有掛牌公司必須在整個(ge) 掛牌期間擁有保薦人的保薦。
2 獨立董事。
3 對發行額外股票的一般性授權。
4 需股東(dong) 批準的交易 為(wei) 了使公司能快速地利用商業(ye) 機會(hui) ,需經股東(dong) 批準的收購和處置資產(chan) 的數額頂限已被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