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可采用三種方式表達出來:
1 強製公開。即監管機關(guan) 強製要求公司披露“公司利潤分配政策”,比如中國證監會(hui) 要求公司招股說明書(shu) 專(zhuan) 項披露“公司的股息政策”。這種政策目前隻適用於(yu)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而對其他類型公司並無約束力。
2 主動公開。公司製定並主動公布“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可以是公司在內(nei) 部文件中作出記載和反映,也可以是向社會(hui) 公開。在公司實踐中,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卻是公司自我約束、提升信用的重要措施。公司發行優(you) 先股或者可轉換公司倆(lia) 的,必須公布股息率以及可轉換公司債(zhai) 的利率,也可以理解為(wei) 公司主動公開股息政策。
3 被動公開。即股東(dong) 迫使公司改變長期執行的不合理的利潤分配政策同。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dong) 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dong) 會(hui) 不分配利潤的決(jue) 議投反對票的股東(dong) ,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jia) 格收購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