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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權人啟動特別清算程序?

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債(zhai) 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 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2 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 違法清算可能嚴(yan) 重損害債(zhai) 權人或者股東(dong) 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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