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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83條規定了哪三個條件?

我國《公司法》第183條規定了三項條件,即:(1)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yan) 重困難;

(2)繼續存續會(hui) 使股東(dong) 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3)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jue)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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