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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75條?

《公司法》第75條專門規定了反對股東的股權買回請求權,即在發生公司合並時,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據此規定,反對公司合並的股東有權要求所在公司買回其擁有的股權。至於如何確定股權收購的價格,通常應由法官根據公司淨資產、公司市值等因素加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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