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公司法》第39條關於對首次股東會會議的規定?

我國《公司法》第39條規定,首次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dong) 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然而,何謂“首次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法條對此沒有定義(yi) 。在邏輯上,首次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存在兩(liang) 種解釋:一是指公司成立前股東(dong) 會(hui) 召開的最好一次會(hui) 議,二是指公司成立後股東(dong) 會(hui) 召開的第一次會(hui) 議。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