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第39條規定,首次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dong) 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然而,何謂“首次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法條對此沒有定義(yi) 。在邏輯上,首次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存在兩(liang) 種解釋:一是指公司成立前股東(dong) 會(hui) 召開的最好一次會(hui) 議,二是指公司成立後股東(dong) 會(hui) 召開的第一次會(hui)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