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就不能成為(wei) 獨立董事:
1 在過去5年內(nei) 曾是公司的職員;
2 與(yu) 高層管理人員或其他董事有血綠或婚姻家庭關(guan) 係;
3 在過去的2年內(nei) 作為(wei) 公司的銀行業(ye) 務提供者或債(zhai) 權人而與(yu) 公司存在合作關(guan) 係;
4 在過去的2年或未來1年內(nei) 作為(wei) 投資銀行家而與(yu) 公司存在合作關(guan) 係;
5 與(yu) 公司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存在合夥(huo) 或合作關(guan) 係;
6 擁有公司的股份數額使之成為(wei) 美國證監會(hui) 所規定的“公司控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