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第47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dong) ,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mai) 入後6個(ge) 月內(nei) 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ge) 月內(nei) 又買(mai) 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