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股份應當履行以下主要程序:
1 董事會(hui) 編製股份發行方案並提交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
2 董事會(hui) 召集股東(dong) 大會(hui) 並對股份發行方案進行審議並作出決(jue) 議。
3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的,應當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guan) 申請核準股票公開發行。
4 公司在完成前述程序後,應當公開募集文件並招募股份,或者與(yu) 私募股份,或者與(yu) 私募對象簽訂股份發行的協議文件。
5 公司依照認購文件和法律規定,向投資者收取其認繳的股款。
6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附加驗資報告等文件,向公司登記機關(guan) 辦理注冊(ce) 資本的變更登記手續,向投資者交付股票並變更股東(dong) 名冊(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