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發生在如下場合:1 為(wei) 了避免股東(dong) 會(hui) “會(hui) 議流產(chan) ”或者順利通過董事會(hui) 的提案(含董事人選),董事會(hui) 在會(hui) 議通知中附上股票委托和解釋說明材料;
2 上市公司的少數派股東(dong) 為(wei) 了實現自己的意圖,征集其他股東(dong) 的表決(jue) 權委托,從(cong) 而以較低成本影響公司的決(jue) 策。
3 公司股東(dong) 采用征集委托書(shu) 的方式,借以形成提案,或者影響董事或者監事的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