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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57條規定?

《公司法》第157條規定,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這是根據債券是否記載債權人的姓名或名稱而作的分類。在公司債券上記載債權人的姓名或名稱的稱為記名公司債券;不記載債權人的姓名或名稱稱為無記名公司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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