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 FAQ

公司分權製衡的要求是什麽?

一方麵,公司權力分解為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並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分別行使這些權力。公司重大問題之決策權由公司權力機構股東(大)會行使,公司經營管理權由作為業務執行機構的董事會(執行董事)行使,公司監督檢查權則由作為監督機構的監事(會)行使;另一方麵,公司的製衡關係,為不同機構采取製衡措施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避免公司內部權力的不當集中和濫用。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