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缺點可以概述如下:
1 聯合交易所內(nei) 有一部分人士將交易所視作私人會(hui) 所,而不是一個(ge) 為(wei) 會(hui) 員、投資者和證券發行者服務的公用事業(ye) 機構;
2 香港期貨交易所管理雖然略佳,但卻建立於(yu) 不穩固的基礎上;
3 負責監察整個(ge) 行業(ye) 的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hui) 和商品交易事務監察委員會(hui) 在工作上普遍缺乏方向,政府要使其成為(wei) 及擁有正式權力的監察機構的目標並未達到;
4 設於(yu) 政府架構之內(nei) 的證券商品交易監理專(zhuan) 員辦事處備受限製,其重視審查文件的工作多過其對市場和經紀進行積極的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