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地企業(ye) 在香港上市總體(ti) 上是成功的,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1 籌集了資金;
2 推動了國有企業(ye) 改革的進程;
3 提高了企業(ye) 的知名度,為(wei) 增強上市公司的竟爭(zheng) 能力創造了條件;
4 改變了香港股市結構,提高了香港證券市場的地位;
5 促進了我國證券監管與(yu) 國際接軌的進程,有利於(yu) 完善我國證券法規體(ti) 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