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章程和細則沒有特殊限製,隻要提交董事或股東(dong) 會(hui) 議記錄正本就可以了;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員書(shu) 麵通知巴拿馬注冊(ce) 代理人向政府備案;變更必須在巴拿馬的公司注冊(ce) 處登記後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