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公司的用途:用於(yu) 開設銀行帳戶、定期存款、投資計劃和其它金融或商業(ye) 之目的。 用於(yu) 擁有其它公司或法人之股份。 用於(yu) 擁有套房、房子、樓宇、船隻和其它動產(chan) 或不動產(chan) 或物品。 作為(wei) 國際商業(ye) 交易之經理人或推銷者。 用於(yu) 國際租賃車輛、機械、船隻和其它。 給與(yu) 或收取貸款、傭(yong) 金和其它。 進行產(chan) 品、服務的銷售和促銷活動。 進行其它商業(ye) 和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