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股東(dong) 。公司設立時,作為(wei) 發起人參與(yu) 公司的最初設立活動,並實際出資或認購股份的人,是公司的原始股東(dong) 。
(2)繼受股東(dong) ,在公司成立後,依法取得公司已有股東(dong) 的出資或股份的,依法取得的方式包括:依法轉讓、繼承、贈與(yu) 或法院強製執行等與(yu) 原始股東(dong) 相對應,我們(men) 可以稱為(wei) 繼受股東(dong) 。
(3)新股東(dong) 在公司成立後,為(wei) 了擴大經營規模,解決(jue) 經營資金的需求,除通過銀行貸款等對外舉(ju) 債(zhai) 的方式外,還可以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募集資金。公司增資可以向原有股東(dong) 籌集,電可以向公司股東(dong) 以外的投資人籌集。 這時,原股東(dong) 以外的投資人可以通過向公司投資而成為(wei) 該公司的新股東(do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