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guan) 於(yu) 對於(yu) 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協議於(yu) 2006年8月簽署。目的是在內(nei) 地和香港經濟融合加速人員往來和貿易投資的情況下,避免向個(ge) 人和公司重複征稅及打擊和防止偷漏稅行為(w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