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行的責任
在大多數情況下,信用證不是由開證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過其在受益人國家或地區的代理行,即通知行進行轉遞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優(you) 點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責任是應合理謹慎地審核它所通知信用證的表麵真實性。
2.信用證的傳(chuan) 遞方式
信用證可以通過空郵、電報或電傳(chuan) 進行傳(chuan) 遞。設在布魯塞爾的SWIFT運用出租的線路在許多個(ge) 國家的銀行間傳(chuan) 遞信息。大多數銀行,包括中國的銀行加入了這一組織。
3.有效信用證的指示
當開證行用任何有效的電訊傳(chuan) 遞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證或信用證的修改,該電訊將被認為(wei) 是有效信用證文件或有效修改書(shu) ,並且不需要再發出郵寄證實書(s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