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鑒於(yu) 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其它條款的規定,管理國際公司資產(chan) 並將其在債(zhai) 權人之間分配的清算人應認真考慮債(zhai) 權人或負償(chang) 還責任人根據庫克群島國際法在任何正式會(hui) 議上或其它情況下給予的指示。
2 清算人可以如何債(zhai) 權人或負償(chang) 還責任人會(hui) 議,以實現上述人等的利益,他可以根據債(zhai) 權人或負償(chang) 還責任人決(jue) 議的時間或者持有債(zhai) 權總值不少於(yu) 十分之一債(zhai) 權人或負償(chang) 還債(zhai) 任人書(shu) 麵要求的時間召集會(hui) 議,並且上述會(hui) 議之召集應符合為(wei) 相應事項製定的規章。
3 鑒於(yu) 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的規定,清算人應當依其自由裁量管理國際公司事務和財產(chan) ,並進行公司資產(chan)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