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登記官批準一個(ge) 證券交易所成為(wei) 注冊(ce) 的證券交易所。
2 接到根據第1款提出的、並且具有令他認為(wei) 足夠和滿意的材料支持的申請後,如果登記官認為(wei) 相關(guan) 的證券交易所為(wei) 相當數量的的公眾(zhong) 公司提供一個(ge) 活躍的公開的股票或有價(jia) 證券的交易市場,他可以以書(shu) 麵的形式批準該證券交易所成為(wei) 注冊(ce) 的證券交易所;獲得批準後,該證券交易所依據庫克群島國際法的規定應當被視為(wei) 注冊(ce) 的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