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非登記官做出不同指示,國際公司成員名冊(ce) 應被保存在公司在庫克群島的登記辦公室。
2 國際公司第一次將名冊(ce) 保存在登記辦公室以外地方後兩(liang) 日內(nei) 應向登記官提交通知,告知其保存地。以後在每次變更保存地之後14內(nei) 應向登記官提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