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際公司的招股說明書(shu) 宣布:它自己或者任何其他組織或個(ge) 人可以或將要購買(mai) 、贖回該公司的股份或者擔保,或或者可以或將要給予任何成員或其他個(ge) 人以利益,則資本維持規則(包括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四A條規定的內(nei) 容)不應影響為(wei) 達到上述宗旨從(cong) 事的交易的效力及其有關(guan) 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