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或任何國際公司都不能
1 向公眾(zhong) 發出將錢存入或借給國際公司的邀請;或者
2 就股份和債(zhai) 券的認購向公眾(zhong) 發出邀請或散發申請表格。
除非其遵守了第七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