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托業(ye) 的發展,信托投資公司的發展,乃至信托投資者投資信托的需要,都要求對信托業(ye) 務進行清晰地認識,因而首先要對信托業(ye) 務的分類進行認識。
由於(yu) 劃分信托業(ye) 務種類的標準不同,信托業(ye) 務的種類非常繁多,比如,以委托人為(wei) 標準劃分,信托可以分為(wei) 個(ge) 人信托和法人信托;以信托成立的方式為(wei) 標準劃分,信托可以分為(wei) 任意信托、法定信托;以信托財產(chan) 的性質為(wei) 標準劃分,信托可以分金錢信托、動產(chan) 信托、不動產(chan) 信托以及金錢債(zhai) 權信托:以受益人為(wei) 標準劃分,信托又可以分為(wei) 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等等。無論信托種類如何劃分,每一種劃分都隻是從(cong) 一個(ge) 方麵反映了信托業(ye) 務的性質,每種劃分方法又都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例如,一項信托業(ye) 務,按照不同的標準劃分,它可以分別是個(ge) 人信托、任意信托、不動產(chan) 信托和私益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