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國際貿易,無論是進口不是出口,外匯的自由收付是至關(guan) 重要的。但目前或將來很長的一段時期,我國仍受外匯管製,在實際工作中非常不便於(yu) 貿易的操作。而離岸公司屬境外公司,其在國內(nei) 開設的外匯賬戶屬離岸賬戶,在法律上,我國認可其不受外匯管理。這種離岸賬戶是自由的外匯賬戶,無論是匯出還是匯入;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nei) ;無論是公司還是個(ge) 人,外匯都是自由收付的,而且這三者可以相互交叉使用。
上麵是總體(ti) 的概念,具體(ti) 的好處有如下幾個(ge) 方麵。對於(yu) 出口,離岸公司可以自由收付國內(nei) 外傭(yong) 金、付海運費和保險費、便於(yu) 核銷退稅等等;對於(yu) 進口,離岸公司不僅(jin) 可以自由收付。
國內(nei) 外傭(yong) 金,還可以預付貨款、進口付匯、開立或轉讓信用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