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章程附隨在公司組織大綱之後,章程應當由公司組織大綱的每一位簽署人在至少一位證人在場的情形下簽署且應由該證人對簽署行為(wei) 進行證明。
2.如果章程非附隨在公司組織大綱之後,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組織大綱規定的條件通過章程,該章程應當由每一位現有公司股東(dong) 在至少一位證人在場的情形下簽署且應由該證人對簽署行為(wei) 進行證明,或者公司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以通過特別決(jue) 議的方式通過公司章程。
3.上述公司章程一經登記即對公司和股東(dong) 產(chan) 生約束力,該約束力如同股東(dong) 已在章程上簽章一樣,該章程形成契約,約束股東(dong) 、股東(dong) 繼承人、遺產(chan) 執行人和管理人依照本法遵守章程中的所有規則。任何股東(dong) 按照章程的條件或規則投入到公司中的資金應視為(wei) 該股東(dong) 對公司所負之債(zh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