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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群島公司章程的印製、蓋章和簽字?

章程應當:

1.分為(wei) 連續編號的段落;

2.和公司組織大綱蓋有同樣的印章;

3.除本公司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款另有規定外,章程應當由每一位公司組織大綱的簽署人或所有現有股東(dong) 簽字,簽字應當視情形在至少有一個(ge) 證人在場的情形下進行,證人對簽字進行證明且該證明應已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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