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投資者對離岸公司青睞有加,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在於(yu) 離岸公司與(yu) 一般的有限公司相比在稅收上的巨大優(you) 惠。維爾京、開曼、庫克等地的離岸公司無須交納所得稅。隻須每年交少量的年費,因而被稱為(wei) 避稅天堂。以維爾京公司法為(wei) 例,股利、利息、租金、專(zhuan) 利權使用費、補償(chang) 費和其他金額,公司的股票、債(zhai) 權或其他證券而產(chan) 生的資本收益不交所得稅;不交納公司的股票、債(zhai) 權或其他證券有關(guan) 的遺產(chan) 稅或贈與(yu) 稅;公司運作文據不交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