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銀行帳戶存提款方式
1. 匯存方式
(1)以外幣支票﹑銀行支票或匯票交由銀行辦理托收(托收費由存戶負擔)
(2)以信匯或電匯(T/T)方式存入銀行指定帳戶(手續費約美金十元至四十元不 等)
(3)國內(nei) 銀行外匯存款戶轉存者,可由國內(nei) 金融機構匯入開戶銀行之指定帳戶
(2) 匯存款項不得為(wei) 現金或旅行支票
2. 提領方式
開戶者取款憑條加簽(蓋)原留簽章進行外匯
一般而言、廠商與(yu) OBU分行往來的好處有:
境外客戶之存款利息所得免稅。適合高資產(chan) 者分配運用。
以境外公司接單並從(cong) 事國際貿易,因交易行為(wei) 發生在國外,無須繳交營業(ye) 稅、營利事業(ye) 所得稅、印花稅等稅捐。
資金調度自由,以境外公司名義(yi) 在本行OBU分行往來。可免去境外盈餘(yu) 匯回台灣母公司,再匯出時造成之匯率差價(jia) 損失;同時也不受台灣外匯匯出、匯入款金額的限製。
存、放款利率與(yu) 客戶自行約定,不受牌告利率約束,享有更大的議價(jia) 空間。
以境外公司方式在本行OBU分行開戶之台商,可享有調撥母公司額度的好處。
OBU分行的帳戶享有高度隱密性,除非是依法院判決(jue) 或法律規定,OBU對第三人無提供資料之義(yi) 務。( 國際金融業(ye) 務條例第十八條 )賬戶的開設可以由本公司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