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上市IPO

香港公司報稅時間是如何界定的?

香港公司報稅的模式:

1,零申報 (適合沒有發生營運的公司)

若在一個(ge) 財政zhi年度內(nei) ,公司無經營,則該年就可向政府申請豁免做帳、核數,直接進行零報稅即可。一般新公司會(hui) 在第18個(ge) 月收到香港稅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零申報必須在收到稅表後的一個(ge) 月內(nei) 去稅局報稅。

2,經過記賬並審計後報稅

如果公司已經開始營運,需要針對公司上一會(hui) 計年度的經營狀況出核數師報告。此時您需要提供如下所需要準備的資料:

a ,銀行月結單;

b ,相關(guan) 銷售發票及合同;

c ,相關(guan) 購貨發票及合同;

d ,期間費用單據,如員工工資單或者租賃票據等;

e ,近一年的周年申報表(如有);

f ,上年會(hui) 計報告(如有)。



香港公司報稅時間:

1、香港公司首次申報利得稅

香港公司自成立後第十八個(ge) 月,稅局將發出這間公司的首次利得稅表。根據稅表的記載需要在一個(ge) 月內(nei) 提交。但是在隨後的說明中會(hui) 告知公司自動被申請延長2個(ge) 月的時間,也就是說公司首次利得稅的申報時間為(wei) 3個(ge) 月內(nei) ;

2、香港公司再次申報利得稅報稅表的時間

正常運作的公司,再次收到利得稅表的時間通常是在首次申報利得稅的次年4月1日後的一周內(nei) 。首次申報利得稅不盈利的公司,在首次申報利得稅後的第二或者第三年的4月1日後的一周內(nei) 。

3、再次申報利得稅的時限

在收到稅務局發來的稅表,如果公司繼續或者發生停業(ye) ,需要在一個(ge) 月內(nei) 提交利得稅零申報稅表。

如果公司有經營,則需要根據公司是否盈利向稅局申請延期,具體(ti) 可獲得最遲提交稅表的寬限時間大致如下:

4、香港公司審計報稅可申請延期的最後期限

結賬日期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

介乎上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需要按時提交,無延期

介乎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8月15日

介乎本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本年11月15日

公司經過記賬審計後報稅的,一般要求將利得稅表連同審計報告一並提交至稅局申報。

香港每財年的起始時間為(wei) 當年4月1日,截止日期為(wei) 次年3月31日。將公司的結賬日期定為(wei) 3月31日,是為(wei) 了和政府一致。這樣的公司會(hui) 在再次申報利得稅時,有更充裕的時間辦理審計報稅事宜,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因逾期而造成的罰款的機會(hui) 。

參考資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 https://www.ird.gov.gdzsgl.com/chi/tax/bu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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