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產(chan) 地證》申領單位的注冊(ce) 內(nei) 容發生變化怎麽(me) 辦?
對已注冊(ce) 的內(nei) 容,特別是法人代表、證書(shu) 手簽員、申領員及含進口成分貨物的組成成分或加工工序變化時,申領單位應及時向貿促會(hui) 申報。
2可否先申領《原產(chan) 地證》,後辦理注冊(ce) 登記手續?
不可以。如申請單位符合《原產(chan) 地證》申領資格,可以在辦理注冊(ce) 手續的同時,受理《原產(chan) 地證》的申請。
3申領單位如何向貿促會(hui) 辦理年審手續?
申領單位注冊(ce) 期滿一年,貿促會(hui) 將依照有關(guan) 規定對申領單位的注冊(ce) 資格進行年審。逾期未辦理年審的單位,將被視為(wei) 放棄注冊(ce) 資格,貿促會(hui) 將不再保留其注冊(ce) 編號,申領單位需再申領《原產(chan) 地證》時必須重新進行注冊(ce) 申請。
年審需提供的材料有:當年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審過的營業(ye) 執照副本影印件;政府主管部門授予企業(ye) 進出口經營權許可的文件影印件;辦理注冊(ce) 登記時公司方留存的《申請一般原產(chan) 地證明書(shu) 注冊(ce) 登記表》原件;《申領員證》。
當已注冊(ce) 的各項內(nei) 容發生變化時,申請單位在年審時應向貿促會(hui) 申報。
年審時間為(wei) 每年9月份,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