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岸公司能否在我行開展信用證業(ye) 務?
ANSWER :可以,包括與(yu) 進出口相關(guan) 的信用證業(ye) 務,當然如果要進口開證,必須要經過我行的授信程序。
3 、離岸公司宜采用怎樣的 L/C 進行操作?
ANSWER :根據 L/C 能否轉讓,可以將 L/C 分為(wei) 可轉讓 L/C 和不可轉讓 L/C 。離岸公司經常采用可轉讓 L/C 及背對背 L/C 進行操作案例:
供應商與(yu) 您的香港公司商簽訂 $100 萬(wan) 合同 , 香港公司再以 $120 萬(wan) 與(yu) 美國客戶簽約 , 貨物是 30 輛轎車 , 這樣您香港公司作為(wei) 中間商就會(hui) 有利潤 20 萬(wan) 美元 , 發貨港為(wei) 上海 , 目的港為(wei) 紐約 . 出口商為(wei) 上海 A 汽車廠 , 中間商為(wei) 您香港 B 公司 , 進口商為(wei) 您自己的客戶—美國紐約 C 公司 , 現美國進口商向香港公司開出一個(ge) L/C,$120 萬(wan) ( 此證稱為(wei) 母證 ),
轉開 L/C
香港公司以母證為(wei) 依據 , 寧波國際銀行向您的大陸供應商轉開出一個(ge) L/C, $100 萬(wan) , 此證稱子證 , 子證可以修改母證部分條款。您的上海供應商接受 BIN 開出的子證 , 然後發貨 , 將提單 $100 萬(wan) 的發票 , 裝箱單交給 BIN, 審單無誤後 ,BIN 通知中間商您的香港公司替換發票成 $120 萬(wan) ,BIN 將 $120 萬(wan) 的新發票連同其它單據寄給美國的進口商銀行 , 進口商銀行審單無誤後 , 解付 $120 萬(wan) 給 BIN,BIN 解付 $100 萬(wan) 給供應商銀行 , 餘(yu) 額 $20 萬(wan) 則打進您自己香港公司在 BIN 的帳號 .
背對背 L/C.
香港公司作為(wei) 中間商向 BIN 提交 100% 的保證金 , 即 $100 萬(wan) , BIN 據此開出一個(ge) 全新的 , 完全獨立的 L/C 給供應商 , 此稱背對背 L/C, 它可以修改母證所有條款 , 完全憑中間商意願 .
供應商接受 BIN 的背開 L/C . 然後發貨 , 交單給 BIN 議付 , 發票全額 $100 萬(wan) ,BIN 審單無誤後 , 當場向供應商銀行解付 $100 萬(wan) , 同時通知中間商香港公司買(mai) 單 , 香港公司授權 BIN 對外解付 , 然後領回全套單據 .
香港公司將該套單據進行替換 , 更改 . 如將出口商發票 $100 萬(wan) 改成自己發票 $120 萬(wan) , 將有供應商名字的提單替換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單 , 其它單據照樣更改 . 然後交給 BIN 議付 .BIN 對照母證審單無誤後 , 向進口商美國客戶寄單索匯 , 進口商銀行審單無誤後向 BIN 解付 $120 萬(wan) , 同時通知進口商贖單提貨 .
兩(liang) 者區別
1.轉開出來的子證的所有條款 , 都必須依據母證原有條款開出 .
2.轉開 L/C 隻適用交易貨物不發生變更 , 改裝 , 加工等 .
3.轉證情況下 , 出口商隻有在母證貨款付給中間商後 , 才能取得貨款 .
4.背對背 L/C 全都不受上述限製 .
4 、如何在我行辦理 L/C 轉讓,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ANSWER : 開證方 A 通過其開證銀行開信用證到某香港公司 B 即第一受益人 , 此信用證稱其為(wei) 母證。條款如下 : The master L/C must show:
40A: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47A: THIRD PARTY DOCUMENTS ARE ACCEPTABLE.
47A: THE L/C CAN BE TRANSFERRED BY Bank International Ningbo. /Any Bank.
本行收到 A 開過來的信用證後會(hui) 立即通知 B, 然後 B 根據信用證內(nei) 容 , 填寫(xie) 一份轉讓信用證申請書(shu) ( 格式有我行提供 ), 以及與(yu) 第二受益人之間的簡式合同或形式發票,填完後簽字蓋章交給銀行 , 銀行審核無誤後 , 會(hui) 盡快將此信用證轉開給第二受益人 C.( 轉讓信用證申請表由我行提供 )
第二受益人 C 收到本行開出的信用證後安排出貨 , 然後按照信用證要求將相關(guan) 單據寄到我行來議付 .
銀行收到第二受益人的單據後馬上會(hui) 通知第一受益人換單 , 即一般更換發票和匯票 , 要求第二受益人盡快將單據寄到銀行 , 銀行收到後將單據寄到開證行去議付 .
開證人收到單據後 , 付款或承兌(dui) . 如是即期信用證 , 即會(hui) 將相應款項打入銀行 , 銀行會(hui) 將分別將相應的款項分別入第一和第二受益人帳戶 .
具體(ti) 內(nei) 容可以參考我行網站可轉讓信用證操作.
信用證(出口) Export L/C | ||||
通知費(Advising) | 25.00 | |||
預先通知費(Pre-advising) | ||||
保兌費(含通知費) Confirming credit |
2‰ | 40.00 | 每三個月依些類推 | |
議付費(Negotiation) | 1.25‰ | 20.00 | ||
轉開信用證(Transferring L/C) | 1‰ | 20.00 | 200.00 | |
無兌換手續費 Commission-in-lieu-of exchange |
免 |
如有對信用證操作方麵的具體(ti) 問題,可以致電寧波國際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