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協議歐盟版本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
電信業(ye) :中國剛加入世貿組織時,外資投資行動電話的投資上限為(wei) 百分之廿五;一年後提高到百分之卅五;三年後到百分之四十九,開放時間較中美協議快兩(liang) 年。中國將在入會(hui) 後三年內(nei) 開放電信租賃市場,允許外資向中方電信業(ye) 者租借設備,然後再向國內(nei) 外轉售。
保險業(ye) :中國同意立即簽發七張新執照(包括壽險和非壽險)給歐盟的保險公司;保險業(ye) 務的開放時間表將比中美協議版本快上兩(liang) 年;允許外資的保險仲介業(ye) 在中國開業(ye) ,中國入會(hui) 後五年,外資保險仲介業(ye) 得不以合資方式在中國設立。
國家獨占的進出口限製:一旦中國入會(hui) 後,原本官方對進口原油、油類和化學肥料的獨占權將逐步對私營商開放;中國官方對絲(si) 原料獨占的出口權將在二○○五年以前全部取消。
關(guan) 稅:中國減少歐盟一百五十項出口產(chan) 品的關(guan) 稅,其中包括機械、陶器和玻璃製品、紡織、成衣、鞋子和皮革製品、化妝品和酒類。關(guan) 稅減讓幅度從(cong) 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六十五。
汽車:歐盟汽車製造商可在中國設廠,並且有更大的彈性選擇它們(men) 製造的車型。同時各省市的審批權從(cong) 三千萬(wan) 美元提高到一億(yi) 五千萬(wan) 美元。中國同意排除引擎生產(chan) 的合資限製。
流通業(ye) :中國同意解除對大型百貨公司和連鎖商店的特殊合資限製,以及對外商百貨業(ye) 兩(liang) 萬(wan) 平方尺的限製。
農(nong) 業(ye) :對歐盟主要產(chan) 品的市場開放將得到改善,例如植物油、乳製品、麵粉、酒類及橄欖油等。
整體(ti) 市場開放問題:中國將停止一係列扭曲貿易,並對總體(ti) 經濟造成影響的措施,包含出口表現、區域要求及工業(ye) 出口補助等。
中國政府部門的采購係統將更加透明化,並且將不會(hui) 對任何外國采取歧視措施。
在醫藥、化學、售後服務、香煙及酒類等,中國將廢止對國內(nei) 產(chan) 品的偏好措施。
其他領域:中國將改善銀行、法律服務、會(hui) 計、建築、觀光、土木等行業(ye) ,及市場研究領域的市場開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