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業(ye) 產(chan) 品部分
關(guan) 稅:中國減少歐盟150項出口產(chan) 品的關(guan) 稅,其中包括機械、陶器和玻璃製品、紡織、成衣、鞋子和皮革製品、化妝品、酒類等,關(guan) 稅減讓幅度從(cong) 25%-65%。
配額:在中國加人WTO後,中國將放寬對歐洲化肥出口(NPK)的配額限製,而在今後所實施的限製將逐漸放鬆。
國家貿易:放寬原油及肥料進口壟斷的管製。
中國同意向私人貿易商漸漸開放原油,加工油以及NPK肥料領域。這意味著油類及化肥將不再僅(jin) 僅(jin) 是通過中國國有進口企業(ye) 進入中國。
取消絲(si) 織品出口的國有壟斷:歐盟的公司將可向中國廠商直接購買(mai) 原產(chan) 的絲(si) 織品。目前為(wei) 止,則一律需通過中國的國有出口企業(ye) 渠道購買(mai) 。
汽車:中國同意歐盟業(ye) 者在中國生產(chan) 汽車、貨車及卡車,並與(yu) 中國業(ye) 者合資。主要在3個(ge) 方麵達成協議:中國將在2年內(nei) 解除歐洲汽車製造商所有車型方麵的限製。
省級可自行決(jue) 定的投資權由原先的3000萬(wan) 美元提高到1.5億(yi) 美元。
允許外資獨資製造汽車引擎。
(2)農(nong) 業(ye)
對歐盟主要產(chan) 品的市場開放將得到改善,例如植物油、乳製品、麵粉、酒類及橄欖油等。
中國還與(yu) 歐盟簽訂了植物衛生檢疫協議。
(3)服務業(ye)
電信:中國同意提前2年開放移動電話市場。根據協議,進入世貿後外商將允許擁有25%的股權,進入世貿後3年後將提高到49%。
中國並同意允許外商可以跨城市經營(目前占內(nei) 地移動電話市場75%的業(ye) 務量),同時也不限製外商在中國任何城市的營運活動。另外,中國亦將開放電信線路租賃服務市場。
中歐還就歐盟電信公司投資中國第二大電信營運商——中國聯通的事項達成了令人滿意的條款。
保險業(ye) :外商保險業(ye) 者在壽險與(yu) 產(chan) 險的營業(ye) 範圍2年內(nei) 將可擴大,得以與(yu) 中國保險業(ye) 者銷售相同的保險產(chan) 品,包括健康險,養(yang) 老保險,團體(ti) 壽險以及產(chan) 險的項目,但汽車第三人責任險除外。
中國同時也會(hui) 加快外商保險公司在中國營業(ye) 點上的開放。同時,保險經紀人亦首次被允許進入中國市場。
另外,中國亦將盡快發放更多新的執照給歐盟的壽險與(yu) 產(chan) 險公司。
銀行業(ye) :非金融機構將可經營所有汽車銷售的信用業(ye) 務,包括卡車、巴土、牽引車與(yu) 機車等。
流通業(ye) :中國同意取消中外合資零售業(ye) 的限製,包括大型百貨公司及連鎖商店,同時也將放寬外商獨資商店2萬(wan) 平方公尺的營業(ye) 麵積限製。
證券業(ye) :中歐同意進行有關(guan) 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在法規方麵的對話。
旅遊業(ye) :可經營的旅遊業(ye) 務由假日旅遊擴大至公司旅遊業(ye) 務。對旅行社及經營者的設立要求亦放寬。
法律業(ye) 務:外資法律公司將首次被允許在中國法律方麵提供服務。
會(hui) 計行業(ye) :會(hui) 計師將可在與(yu) 會(hui) 計業(ye) 務同樣的條件下提供稅務及管理谘詢服務,並不再需要合夥(huo) 製。
政府采購:中國已經同意在政府采購中完全透明化以及采取非歧視的態度。
貿易投資相關(guan) 措施:歐盟與(yu) 中國已達成了與(yu) 中美相近的條款,但亦包括了要求中國取消工業(ye) 出口補貼以及國內(nei) 航空業(ye) 的補償(chang) 條款。
優(you) 惠政策:中國目前還承諾逐步取消在某些領域給予國內(nei) 廠商的優(you) 惠政策,包括產(chan) 品定價(jia) ,進口商品的售後服務,化工進口注冊(ce) 要求,進口鍋爐的管製及進口煙酒的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