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空運單的性質、作用
航空運單(Airway bill)與(yu) 海運提單有很大不同,卻與(yu) 國際鐵路運單相似。它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重要的貨物運輸單據,是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其內(nei) 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航空運單不可轉讓,持有航空運單也並不能說明可以對貨物要求所有權。
(一)航空運單是發貨人與(yu) 航空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
與(yu) 海運提單不同,航空運單不僅(jin) 證明航空運輸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運單本身就是發貨人與(yu) 航空運輸承運人之間締結的貨物運輸合同,在雙方共同簽署後產(chan) 生效力,並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運單上所記載的收貨人後失效。
(二)航空運單是承運人簽發的已接收貨物的證明
航空運單也是貨物收據,在發貨人將貨物發運後,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就會(hui) 將其中一份交給發貨人(即發貨人聯),作為(wei) 已經接收貨物的證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運人收到貨物並在良好條件下裝運的證明。
(三)航空運單是承運人據以核收運費的帳單
航空運單分別記載著屬於(yu) 收貨人負擔的費用,屬於(yu) 應支付給承運人的費用和應支付給代理人的費用,並詳細列明費用的種類、金額,因此可作為(wei) 運費賬單和發票。承運人往往也將其中的承運人聯作為(wei) 記賬憑證。
(四)航空運單是報關(guan) 單證之一
出口時航空運單是報關(guan) 單證之一。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機場進行進口報關(guan) 時,航空運單也通常是海關(guan) 查驗放行的基本單證。
(五)航空運單同時可作為(wei) 保險證書(shu)
如果承運人承辦保險或發貨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則航空運單也可用來作為(wei) 保險證書(shu) 。
(六)航空運單是承運人內(nei) 部業(ye) 務的依據
航空運單隨貨同行,證明了貨物的身份。運單上載有有關(guan) 該票貨物發送、轉運、交付的事項,承運人會(hui) 據此對貨物的運輸做出相應安排。
航空運單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麵條款,其中一份交發貨人,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的依據;第二份由承運人留存,作為(wei) 記賬憑證;最後一份隨貨同行,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時作為(wei) 核收貨物的依據。
二、航空運單的分類
航空運單主要分為(wei) 兩(liang) 大類:
(一)航空主運單(MAWB,Master Air Waybill)
凡由航空運輸公司簽發的航空運單就稱為(wei) 主運單。它是航空運輸公司據以辦理貨物運輸和交付的依據,是航空公司和托運人訂立的運輸合同,每一批航空運輸的貨物都有自己相對應的航空主運單。
(二)航空分運單(HAWB,House Air Waybill)
集中托運人在辦理集中托運業(ye) 務時簽發的航空運單被稱作航空分運單。
在集中托運的情況下,除了航空運輸公司簽發主運單外,集中托運人還要簽發航空分運單。此時各方的關(guan) 係如圖所示。
在這中間,航空分運單作為(wei) 集中托運人與(yu) 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合同雙方分別為(wei) 貨A、B和集中托運人;而航空主運單作為(wei) 航空運輸公司與(yu) 集中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則為(wei) 集中托運人和航空運輸公司。貨主與(yu) 航空運輸公司沒有直接的契約關(guan) 係。
不僅(jin) 如此,由於(yu) 在起運地貨物由集中托運人將貨物交付航空運輸公司,在目的地由集中托運人或其代理從(cong) 航空運輸公司處提取貨物,再轉交給收貨人,因而貨主與(yu) 航空運輸公司也沒有直接的貨物交接關(guan) 係。 三、航空運單的內(nei) 容
航空運單與(yu) 海運提單類似也有正麵、背麵條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會(hui) 有自己獨特的航空運單格式。所不同的是,航運公司的海運提單可能幹差萬(wan) 別, 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運單則大多借鑒IATA所推薦的標準格式,差別並不大。所以我們(men) 這裏隻介紹這種標準格式,也稱中性運單。下麵就有關(guan) 需要填寫(xie) 的欄 目說明如下:
1.始發站機場:需填寫(xie) IATA統一製定的始發站機場或城市的三字代碼,這一欄應該和11欄相一致。
1A:IATA統一編製的航空公司代碼,如我國的國際航空公司的代碼就是999;
1B:運單號。
2.發貨人姓名、住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填寫(xie) 發貨人姓名、地址、所在國家及聯絡方法。
3.發貨人賬號:隻在必要時填寫(xie) 。
4.收貨人姓名、住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應填寫(xie) 收貨人姓名、地址、所在國家及聯絡方法。與(yu) 海運提單不同,因為(wei) 空運單不可轉讓,所以"憑指示"之類的字樣不得出現。
5.收貨人賬號:同3欄一樣隻在必要時填寫(xie) 。
6.承運人代理的名稱和所在城市(Issuing Carrier|s AgentName and City)。
7.代理人的IATA代號。
8.代理人賬號。
9.始發站機場及所要求的航線(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這裏的始發站應與(yu) 1欄填寫(xie) 的相一致。
10.支付信息(Accounting Information):此欄隻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時才填寫(xie) 。
11A(C、E).去往(To):分別填入第一(二、三)中轉站機場的IATA代碼。
11B(D、F).承運人(By):分別填入第一(二、三)段運輸的承運人。
12.貨幣(Currency):填入ISO貨幣代碼。
13.收費代號:表明支付方式。
14.運費及聲明價(jia) 值費(WT/VAL,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
此時可以有兩(liang) 種情況:預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 collect)。如預付在14A中填入"*",否則填在14日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貨物運輸中運費與(yu) 聲明價(jia) 值費支付的方式必須一致,不能分別支付。
15.其它費用(Other):也有預付和到付兩(liang) 種支付方式。
16.運輸聲明價(jia) 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在此欄填入發貨人要求的用於(yu) 運輸的聲明價(jia) 值。如果發貨人不要求聲明價(jia) 值,則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17.海關(guan) 聲明價(jia) 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發貨人在此填入對海關(guan) 的聲明價(jia) 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沒有聲明價(jia) 值。
18.目的地機場(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寫(xie) 最終目的地機場的全稱。
19.航班及日期(Flight/Date):填入貨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
20.保險金額(Amount of Insurance):隻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險業(ye) 務而客戶也有此需要時才填寫(xie) 。
21.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一般填入承運人對貨物處理的有關(guan) 注意事項,如"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托運人提供活動物證明)"等。
22A--22L 貨物運價(jia) 、運費細節。
22A.貨物件數和運價(jia) 組成點(No. of Pieces RCP,Rate Combination Point):填入貨物包裝件數。如10包即填"10"。當需要組成比例運價(jia) 或分段相加運價(jia) 時,在此欄填入運價(jia) 組成點機場的IATA代碼。
22B.毛重(Gross Weight):填入貨物總毛重。
22C.重量單位:可選擇公斤(kg)或磅(lb)。
22D.運價(jia) 等級(Rate Class):針對不同的航空運價(jia) 共有6種代碼,它們(men) 是M(Minimum,起碼運費)、C (Specific Commodity Rates,特種運價(jia) )、S(Surcharge,高於(yu) 普通貨物運價(jia) 的等級貨物運價(jia) )、R(Reduced,低於(yu) 普通貨物運價(jia) 的等級貨物運價(jia) )、N (Normal,45公斤以下貨物適用的普通貨物運價(jia) )、Q(Quantity,45公斤以上貨物適用的普通貨物運價(jia) )。
22E.商品代碼(Commodity Item No.):在使用特種運價(jia) 時需要在此欄填寫(xie) 商品代碼。
22F.計費重量(Chargeable Weight):此欄填入航空公司據以計算運費的計費重量,該重量可以與(yu) 貨物毛重相同也可以不同。
22G.運價(jia) (Rate/Charge):填入該貨物適用的費率。
22H.運費總額(Total):此欄數值應為(wei) 起碼運費值或者是運價(jia) 與(yu) 計費重量兩(liang) 欄數值的乘積。
22I.貨物的品名、數量,含尺碼或體(ti) 積(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incl.Dimensions or Volume):貨物的尺碼應以厘米或英寸為(wei) 單位,尺寸分別以貨物最長、最寬、最高邊為(wei) 基礎。體(ti) 積則是上述三邊的乘積,單位為(wei) 立方厘米或立方英寸。
22J.該運單項下貨物總件數。
22K.該運單項下貨物總毛重。
22L.該運單項下貨物總運費。
23.其它費用(Other Charges):指除運費和聲明價(jia) 值附加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根據IATA規則各項費用分別用三個(ge) 英文字母表示。其中前兩(liang) 個(ge) 字母是某項費用的代碼,如運單 費就表示為(wei) AW(Air Waybill Fee)。第三個(ge) 字母是C或A,分別表示費用應支付給承運人(Carrier)或貨運代理人(Agent)。
24-26.分別記錄運費、聲明價(jia) 值費和稅款金額,有預付與(yu) 到付兩(liang) 種方式。
27-28.分別記錄需要付與(yu) 貨運代理人(Due Agent)和承運人(Due Carrier)的其它費用合計金額。
29.需預付或到付的各種費用。
30.預付、到付的總金額。
31.發貨人的簽字。
32.簽單時間(日期)、地點、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簽字。
33.貨幣換算及目的地機場收費紀錄。
以上所有內(nei) 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入空運單,IATA也並未反對在運單中寫(xie) 入其他所需的內(nei) 容。但這種標準化的單證對航空貨運經營人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航空貨運業(ye) 向電子商務的方向邁進有著積極的意義(y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