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外匯管製-基本簡介
直接外匯管製
外匯管製的一種方式。政府的外匯管理部門對外匯買(mai) 賣、外匯匯率、外匯資金來源和運用直接進行控製和管理。其中包括行政控製和管理。數量控製和管理、成本控製和管理。行政控製和管理是由政府指定的專(zhuan) 門機構實行外匯管理。主要是集中壟斷外匯買(mai) 賣,即收入的外匯要賣給國家指定的銀行,支出的外匯要經過申請批準;管理外匯資產(chan) 、貴金屬和貴金屬製品;管製資本輸出入,即資本輸出入要經過嚴(yan) 格審批。
外匯數量控製和管理主要是對外匯收支實行數量調節;貿易和非貿易方麵所使用的外匯實行配額製;實行外匯留成製,允許某些企業(ye) 和個(ge) 人留存部分外匯收入;對外借款實行數額管理。凡單位對外借款要製定計劃,報送有關(guan) 部門審批;對外國企業(ye) 的外籍職工匯出或售出外匯也有數量限製。成本控製和管理主要是運用調整匯率的方法實行差別匯率,即對貿易和非貿易收支規定不同的匯率。前種匯率由政府規定,後種匯率隨市場供求狀況而定。有的國家還實行“多種匯率製”。
根據不同種進出口商品以及不同性質的外匯買(mai) 賣規定了多種匯率,借以對非必需品的進口加以限製,鼓勵出口,並對必需品的出口加以限製,鼓勵進口。這都是為(wei) 了影響外匯供求,控製外匯收支。
直接外匯管製-管製類型
直接外匯管製
行政管製是指政府以行政手段對外匯買(mai) 賣、外匯資產(chan) 、外匯資金來源和運用所實行的監督和控製。其具體(ti) 措施有:(1)政府壟斷外匯買(mai) 賣。政府通過外匯管理機構控製一切外匯交易,匯率官定,限製買(mai) 賣。
(2)政府監管私有外匯資產(chan) 。政府強製國內(nei) 居民申請他們(men) 所擁有的一切國外資產(chan) 以便盡可能多地掌握外匯資產(chan) ,在急需時可以運用。
(3)管製進口外匯。規定出口商所獲外匯必須按官價(jia) 賣給外匯指定銀行,而進口商所需外匯必須向管理部門申請核準,不能以收抵支調劑使用。
(4)控製資本輸出輸入。不論資本輸出輸入的金額多少,都必須逐筆向管匯機構申報。未經批準,任何居民或非居民都不得向外借債(zhai) ,更不能得將外匯、黃金輸出境外。
數量管製是指對外匯收支實行數量調節和控製。其具體(ti) 措施有:
(1)進口限額製。由外匯管理機構按照本國在某一時期內(nei) 所需進口的物資數量和種類,對不同進口商所需外匯分別實行限額分配。
(2)外匯分成製。由外匯管理機構根據本國某些方麵的需要指定出口所獲外匯的分成比例。外匯分成製的具體(ti) 形式有現匯留成、額度留成或者結匯證留成。
(3)進出口連鎖製。這是一鍾以出限進的製度,即需進口貨物這,必須先行出口貨物,隻有能夠出口貨物者,才能取得相應的進口權。
直接外匯管製-管製方式
直接外匯管製--個(ge) 人理財
“間接外匯管製”的對稱。 外匯管製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實行外匯管製的 國家通過製定各種限製措施和運用行政手段直 接對外匯買(mai) 賣、外匯價(jia) 格、外匯資金的來源和 運用進行控製。多數國家主要從(cong) 以下三個(ge) 方麵 進行控製:外匯行政管製、外匯數量管製、外匯價(jia) 格管製。
(1)外匯行政管製就是采用行政 手段對外匯買(mai) 賣、外匯資金來源和運用進行管理。主要形式有:計劃管理、實行統一的外匯 買(mai) 賣政策、外匯收支的審批、在指定銀行結匯核銷等。
(2)外匯數管製就是對貿易和非貿易外匯支出的總額進行限製。限製方式有:外匯配額製、外匯限額製、外匯留成製、外匯許 可證製等等。
(3)外匯價(jia) 格管製是通過實行差別匯率等複匯率製度對外匯價(jia) 格進行直接調節 和控製。控製方式有:實行雙重匯率製、多種匯率製、差別匯率製、混合匯率製和外匯轉移 證製等,直接確定外匯價(jia) 格。對外匯進行直接 管製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但是,隨著一 部分發展中國家經濟狀況的改善,這些國家的直接外匯管製已出現放鬆的勢頭,限製措施也有所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