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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代理合同(班輪)

  合同編號: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係電話: 傳(chuan) 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係電話: 傳(chuan) 真:

  銀行帳戶 :

  鑒於(yu) :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資質和豐(feng) 富的經驗;及

  2、甲方指定乙方作為(wei) 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輪代理人。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guan) 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授權

  1.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作為(wei) 甲方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輪代理人,航線代號: 。

  1.2本合同適用的港口或區域為(wei) :

  第二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

  2.1港口代理

  2.1.1根據當地裝卸習(xi) 慣和條件,安排船舶靠泊、貨物的裝卸、檢驗檢疫和其他輔助業(ye) 務。

  2.1.2與(yu) 港口和其他有關(guan) 的當局保持緊密的溝通,代表甲方與(yu) 他們(men) 進行聯係。

  2.1.3通知收貨人有關(guan) 船舶最新的位置,依據適當背書(shu) 的提單交付進口貨物。

  2.1.4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知船舶的位置,港口稅費和其他費用的情況等,簽發必要的事實聲明。

  2.1.5安排加燃油,加水和其他必需品。

  2.1.6安排船舶修理和檢驗,處理因為(wei) 與(yu) 甲方的船舶碰撞或其他事故產(chan) 生的單獨海損和共同海損的事務。

  2.1.7參加船舶的管理,包括為(wei) 船員支付工資,簽約、船員的住院、醫療等。

  2.1.8處理索賠和在處理共同海損中提供幫助,根據運輸合同條款和法律的規定保護甲方的利益。

  2.2簽單代理

  2.2.1以甲方的名義(yi) 準備和簽發有關(guan) 進口的航運單據,包括到達通知,交貨命令等。

  2.2.2以甲方的名義(yi) 準備和簽發出口航運單據,包括裝船指令,正本提單,裝船清單,集裝箱清單等。

  2.3財務

  2.3.1代表甲方收取進出口貨物運費、附加費和其他費用,並在船舶駛離港口後下個(ge) 月內(nei) 按周支付給甲方。

  2.3.2代表甲方支付與(yu) 船舶操作、貨物操作有關(guan) 的甲方應支付的費用和開支,包括所有小額的費用,包括郵費、交通費、通信費、電報費、電傳(chuan) 費、長途電話費、廣告費、EDI費用等。

  2.4甲方的其他特別授權。

  第三條 雙方的承諾

  3.1甲方承諾

  3.1.1提供一切代理人為(wei) 完成代理事項而必須的文件資料等。

  3.1.2全麵及時地提供有關(guan) 船期、港口靠泊、航線政策以及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宜的信息。

  3.1.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有關(guan) 費用。

  3.1.4承擔乙方在代理權限內(nei) 的行為(wei) 所產(chan) 生的任何責任和費用。

  3.1.5在船舶到港前提供乙方有關(guan) 信息,以便乙方安排代理服務。如甲方在該航次中需要變更乙方的代理權限的,甲方應當另行作出書(shu) 麵指示,否則乙方視為(wei) 享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代理權限。

  3.2乙方承諾

  3.2.1乙方應認真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2.2對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但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4.1對於(yu) 乙方根據第2.3.2條代表甲方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帳單之日起 個(ge) 工作日內(nei) 償(chang) 還給乙方。

  4.2乙方的代理費按照附件一的費率價(jia) 格表確定。乙方應在船舶離港後 個(ge) 工作日內(nei) 提出該航次的代理費,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帳單之日起 個(ge) 工作日內(nei) 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為(wei) 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yu) 本合同各方有關(guan) 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yu) 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ye) 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jia) 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wei) 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wei) 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zhong) 、媒體(ti) 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wei) 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wei) 公眾(zhong) 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shu) 麵同意。

  5.3.3為(wei) 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zhuan) 業(ye) 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製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shu) 麵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製在其有關(guan) 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nei) ,並要求他們(men) 嚴(yan) 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guan) 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cong) 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guan) 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chang) 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yi) 務自

  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wei) 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台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zheng) 、暴亂(luan) 、騷亂(luan) 、戒嚴(yan) ,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製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yi) 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nei) 恢複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wei) 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yi) 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yi) 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延遲支付各項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wan) 分之五作為(wei) 逾期付款違約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對因此給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但不包括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zheng) 議的解決(jue) ,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zheng) 議解決(jue) :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zheng) 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zheng) 議,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hui) ,根據該會(hui) 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jue) 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liang) 條款,隻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jue) 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shu) 麵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yu) 此有關(guan) 的口頭、書(shu) 麵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ge) 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麵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yu) 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wei) 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wei) ,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jue) 。若不能協商解決(jue) 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guan) 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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