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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進出口貿易條件及關稅介紹

 進出口貿易條件

  瑞士共加入了25個(ge) 自由貿易協定,也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世界貿易組織總部即座落在瑞士日內(nei) 瓦市。瑞士對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國以及和瑞士簽訂了多邊、雙邊和技術貿易協議的國家實行最惠國待遇,向包括中國在內(nei) 的發展中國家提供普惠製。瑞士普惠製方案給惠產(chan) 品範圍大、無關(guan) 稅配額或限額,也無所謂“畢業(ye) 製度”的限製。根據普惠製方案,除了紡織品服裝外,其它工業(ye) 產(chan) 品均可免稅向瑞士出口,紡織品服裝出口可享受減稅待遇,減稅最多可達正常關(guan) 稅的50%,中國、北朝鮮及澳門有所例外。中國某些化工品、紡織服裝、家具、玩具及體(ti) 育用品不享受普惠製待遇或隻享受減稅待遇。除極少數產(chan) 品外(主要是農(nong) 產(chan) 品),政府對本國產(chan) 品不給予補貼和保護,瑞士也沒有以保護本國產(chan) 品為(wei) 目的的“反傾(qing) 銷”法。對從(cong) 國外進口的加工製品一般沒有數量限製。

  歐洲:在歐洲範圍內(nei) ,由於(yu) 瑞士是歐洲自由貿易區的成員國,並與(yu) 歐盟簽有自由貿易協定,所以進出口工業(ye) 製成品在歐洲市場上原則上完全無關(guan) 稅和配額限製。

  原產(chan) 地規定:從(cong) 第三國進口的原材料和零備件,如果在瑞士經加工而增值的金額占到了成品銷售額的60%至80%(不同產(chan) 品比例不同),原產(chan) 地即可算作瑞士,這就意味著該產(chan) 品可以在歐洲範圍內(nei) 自由流通。技術含量高的產(chan) 品通常重量低而價(jia) 格高,此類產(chan) 品可以以優(you) 惠的條件進口到瑞士市場、在瑞士繼續加工,再出口到歐洲其它國家時無需繳納關(guan) 稅。

  重量關(guan) 稅 歐盟和歐洲自由貿易區以外的國家,其產(chan) 品進口到瑞士時,不是按照價(jia) 格,而是按照重量完稅,這一點與(yu) 絕大多數國家正好相反,所以瑞士的關(guan) 稅通常低於(yu) 其它國家。這一完稅辦法對重量輕而價(jia) 值高的技術型進口產(chan) 品尤其有利。

  瑞士對進口商品的規定:

  一般性規定

  商品可以自由進口到瑞士,下列商品的進口需要獲得進口許可:農(nong) 產(chan) 品和石油產(chan) 品、清潔劑及其成份、化肥、某些國家的紡織品、武器、炸藥、麻醉劑。

  住所在瑞士的人和公司可以獲得居住許可,許可有效期最長一年。上述產(chan) 品的郵寄包裹若毛重在20公斤以下,不需要進口許可。

  出於(yu) 安全技術、醫療技術方麵的考慮,為(wei) 保護環境和消費者利益,維護國際和國內(nei) 準則,進口的藥品、化妝品、洗滌劑、電器、衡重儀(yi) 器、供暖設備、壓力器和摩托車必須符合非關(guan) 稅性的、技術規定的要求。

  特殊性關(guan) 稅稅則

  瑞士關(guan) 稅稅率表根據歐盟采用的“統一體(ti) 係”專(zhuan) 用名詞匯編製定,從(cong) 稅號前6位數可以斷定是何種產(chan) 品;

  與(yu) 大多數國家相反,瑞士對進口商品不按價(jia) 值、而按重量征稅,被課稅的是毛重,即商品的自重加上包裝重量。隻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按價(jia) 值和其它標準-例如件數確定稅率。

  作為(wei) 自由貿易國家,瑞士對工業(ye) 製成品征稅的稅率低於(yu) 2%,例如機床的進口稅率隻在其價(jia) 格的0.2%到0.4%之間。

  和所有國家一樣,瑞士對進口農(nong) 產(chan) 品征收保護性關(guan) 稅。

  商品樣品和展覽會(hui) 物品

  不用於(yu) 銷售、隻作為(wei) 訂貨貨樣的樣品,單價(jia) 如不足50瑞郎無需完稅。煙草製品、酒精、藥品和化妝品以每批貨價(jia) 格是否超過50瑞郎計算;

  進口的樣品如果有ATA單證冊(ce) ,無需再出具擔保。

  完稅

  最重要的完稅單證是報關(guan) 單,附有價(jia) 格和重量單據(一式兩(liang) 份)和出口商的原產(chan) 地確認;屬再次出口的產(chan) 品須附有原產(chan) 地證明書(shu) ;

  通過鐵路發運的進口商品需要提交如下隨貨單證:1份國際托運單和2份國際報關(guan) 單;

  通過郵寄發運的商品的隨貨單證是:1份國際交貨收據和1份報關(guan) 單(貴重金屬、鍾表首飾需要2份);

  在隨貨單證中必須列明:貨物是否在邊境、或在境內(nei) 某地報關(guan) 完稅。

  本地產(chan) 品和進口產(chan) 品都需要繳納的稅種

  增值稅 瑞士標準增值稅率為(wei) 7.5%,是歐洲最低的增值稅率;食品、不含酒精的飲料、藥品、書(shu) 籍報刊等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稅率是2.3%。可以退稅;

  壟斷稅和調節稅 對所有含酒精的產(chan) 品、包括技術用產(chan) 品征收壟斷稅和調節稅,以每100公斤為(wei) 征稅標準。根據產(chan) 品不同用途,有普通、提高和特殊稅之分;

  消費稅 根據零售價(jia) 格對煙草製品、根據原產(chan) 地對啤酒征收消費稅

  一些特殊的進口稅

  對進口奶酪、葡萄酒、食用油和油脂征收特殊關(guan) 稅,

  對進口車輛征收環境稅,每輛汽車征稅75瑞郎,稅款交至《處理機動車輛環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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