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證
沙特阿拉伯因宗教、衛生或保安理由,至今仍限製某些產(chan) 品進口,當中包括含酒精飲品、非醫用藥物、回教以外的宗教用品、武器及與(yu) 武器相關(guan) 的電子設備。
以下產(chan) 品須取得沙特阿拉伯政府特別批準或簽證,始可進口:農(nong) 業(ye) 用種子;活動物、活魚及凍肉;書(shu) 籍、期刊、電影及錄影帶;宗教用品;化學產(chan) 品及有害物料;藥用產(chan) 品;無線設備;含酒精產(chan) 品,包括香水;天然柏油;文物仿製品。
沙特阿拉伯嚴(yan) 禁以色列貨品進口。身為(wei) 阿拉伯聯盟的締約國,沙特阿拉伯根據聯盟議定的抵製以色列措施,將所有被視為(wei) 以不同方式支持以色列的外資公司列入黑名單。不過,發起此項抵製的國家近期已放寬限製,因應個(ge) 別情況容許本土公司與(yu) 黑名單上的公司通商。貨品進口沙特阿拉伯毋須簽證,但隻有該國公民才可進口貨品作轉銷之用。
進口稅率
進口稅按進口貨品的到岸交貨價(jia) 征收。
大多數進口貨品須繳納0%至12%進口稅。
凡與(yu) 本產(chan) 貨品構成競爭(zheng) 的進口商品,包括水泥、鋼材及肥皂,須繳納20%進口稅。
煙草產(chan) 品的進口稅率是30%。
必需品(例如食品、教育與(yu) 衛生用品)及本地工業(ye) 所需的材料和設備可獲豁免進口稅。
稅項
不征銷售稅。
文件
商業(ye) 發票、產(chan) 地來源證、提單或空運提單、輪船或航空公司證明書(shu) 、保險證明書(shu) (若貨品以到岸交貨價(jia) 付運)、天祥公證化驗行簽發證明產(chan) 品符合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規定的證明書(shu) (如適用)、輻射證明書(shu) (如適用),以及裝箱單。
裝運單據須經沙特阿拉伯總領事館確認合法。港商如需辦理此認證手續,可聯絡阿曼駐香港總領事館。該領事館是大部分阿拉伯國家在香港的代表。
標簽
任何進口沙特阿拉伯的產(chan) 品必須符合該國的標簽及標誌規定,尤以食品、個(ge) 人護理用品、衛生護理用品及藥物為(wei) 然。查詢標簽事宜,可聯絡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電話:(966)14569900;傳(chuan) 真:(966)14520086
玩具產(chan) 品須符合安全規例。
電器及電子產(chan) 品須符合產(chan) 品標準規例。
某些產(chan) 品需先進行測試,才獲簽發安全證書(shu) 。
須注意事項
食品及農(nong) 產(chan) 品、電子及家庭用品、汽車產(chan) 品、化學產(chan) 品及其他雜項產(chan) 品須接受裝運前檢驗。
至於(yu) 其他產(chan) 品,隻要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明書(shu) ,便可簡化入境時的清關(guan) 手續。
沙特阿拉伯海關(guan) ,地址:DirectorGeneral,SaudiArabianDepartmentofCustoms,POBox3483,Riyadh11471,SaudiArabia;電話:(966)14013334;傳(chuan) 真:(966)1404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