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ge) 人做外貿有如下三種方法予以應對:
(1)個(ge) 人可以通過一家有進出口全的外貿公司做代理,與(yu) 該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或協議。這個(ge) 合同或協議可以是一單一簽,也可以簽一個(ge) 長期的,這要看你的業(ye) 務情況而定。那麽(me) ,這樣國外的匯款(貨物的結算款)必須通過代理公司來結算,這樣才可以完成出口收匯核銷和退稅環節。
這裏要注意的是仔細核算各項費用(包括代理費、退稅資金占壓的利息等等)成本,以及退稅是等實際退下來後再由代理公司反還,還是先由代理公司墊款?這要事先計算好,並在代理合同或協議裏約定。
(2)如果每筆訂單的貨物數量不多,體(ti) 積也不大,重量也不重,可以采用郵寄的方式安排運送貨物。這樣可以直接由個(ge) 人收款和直接操作,但不能退稅,當然也無須核銷。
(3)同樣,如果每筆訂單的貨物數量不多,體(ti) 積也不大,重量也不重,還可以采用托人或自己或客戶在乘飛機往來時隨身攜帶的方式安排運送貨物。這樣也可以直接由個(ge) 人收款和直接操作,但也不能退稅,也無須核銷。
上述三種方法中,(1)適用於(yu) 貨物數量和金額較大,退稅是利潤的主要部分;(2)和(3)適用於(yu) 貨物數量少,金額不少或利潤較大,不用考慮退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