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
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yu) 進口商發生買(mai) 賣關(guan) 係。而後將貨物直接從(cong) 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並未在第三國通關(guan) 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jin) 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展的初期較多發生。人們(men) 由於(yu) 經驗、通訊設備等的缺少,轉口貿易就通過兩(liang) 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隨著轉口貿易的發展,單據處理貿易的方式逐漸發展起來,這種方式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guan) 進出口的繁雜手續,節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於(yu) 進口商抓住貨物銷售良機,從(cong) 而實現較大的利潤。因而單據處理貿易方式逐漸取代再出口貿易方式,成為(wei) 當今轉口貿易的主要方式。轉口貿易根據貨物是否在中轉地加工,可分為(wei) 純粹轉口貿易和加工轉口貿易兩(liang) 種。
純粹轉口貿易
所謂純粹轉口貿易係指中轉的第三國的中間商對進口的貨物未經加工再出口。當然,中間商可以將進口貨物在當地保稅倉(cang) 庫進行分級、混裝、加包裝、貼標簽等。這些活動並未改變原進口貨物的形態、性質,結構或效用等,所以不屬於(yu) 加工的範圍。
加工轉口貿易
指貨物通關(guan) 輸入到中轉國,經加工增值後再輸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貨物經過某種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後的貨物與(yu) 原來未經加工的貨物在形態、性質、結構或交用上發生某些變化,以這種貿易方式不僅(jin) 可以獲得轉口利潤,還可獲加工利潤。加工轉口貿易要求中轉地有大量的勞動力,工資水平較低,基礎設施較好,並有保科倉(cang) 庫或保稅區等,這樣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加工轉口貿易可以對整批貨物進行加工、裝配等;也可以是從(cong) 國處采購某些零部件,與(yu) 原有的設備配套裝配成大型設備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