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意在以下七個(ge) 範疇加強合作:
通關(guan) 便利化:建立雙方海關(guan) 信息通報製度,探討數據聯網、發展口岸電子清關(guan) 的可行性,通過技術手段加強雙方對通關(guan) 風險的管理,提高通關(guan) 效率。
商品檢驗檢疫、質量標準、食品安全:加強雙方在機電產(chan) 品及動植物檢驗檢疫和食品安全、衛生檢疫監管、產(chan) 品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等方麵的合作。
中小企業(ye) 合作:加強雙方中小企業(ye) 的信息交流,組織雙方中小企業(ye) 交流與(yu) 考察,共同探討支持中小企業(ye) 發展的策略和扶持政策。
中醫藥產(chan) 業(ye) 合作:加強雙方在中醫藥法規建設、發展戰略和行業(ye) 發展導向等方麵的信息共享,發揮各自優(you) 勢,共同推動中醫藥產(chan) 業(ye) 化和走向國際市場。
電子商務:加強雙方在電子商務規則、標準、法規的研究和製定,企業(ye) 運用、推廣、培訓等方麵的合作;加強電子政務合作。
貿易投資促進:加強雙方在貿易、投資方麵的相互促進,及共同開拓國際商品、工程市場方麵的合作。
法律法規透明度:內(nei) 地方麵注意到,香港在法律法規透明度的建設方麵有良好基礎,內(nei) 地也正積極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雙方將加強合作,努力為(wei) 兩(liang) 地工商企業(ye) 提供資訊,為(wei) 促進兩(liang) 地經貿交流奠定基礎。